关于深圳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项目的全本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深圳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建设单位:深圳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年5月3日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部分内容如公众参与等章节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增删。
8、是否需做专项评价,应根据环保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专项评价内容参照各相关导则规定进行编制。
承 诺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对报批的深圳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对提交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相关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我单位对本项目环评中公众参与的调查内容、对象及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如违反上述事项造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失实的,我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3、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深圳市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日
承 诺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对在深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承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杜绝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不采取恶意竞争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承揽环评业务;自觉遵守深圳市环评机构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维护行业形象和环评市场的健康发展;不进行妨碍环境管理正确决策的活动。
2、我单位对提交的深圳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相关监测数据、公众参与)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评价内容和评价结论负责。如违反上述事项,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因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等造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失实的,我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日
项目名称:深圳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单位: 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印章)
项目名称:深圳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建设单位:深圳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541号)
评价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B15410101000,登记类别: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表审核:
报告表审定:
主要编写人员
姓 名 |
职 称 |
上 岗 证 号 |
工作内容 |
签 名 |
刘大海 |
工程师 |
环评工程师登记证 第B15410101000号 |
项目概况、编制依据、环境质量状况、评价适用标准、工程分析、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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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麟 |
工程师 |
环评岗证字 第B15410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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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措施分析、环保措施分析、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项目建设合法性分析、结论与建议、附图绘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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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邱海根
联系方式:13510547915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深圳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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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深圳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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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庞茜文 |
联系人 |
林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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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金光华广场702A之第L7层L7-0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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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8926556085 |
传真 |
—— |
邮编 |
5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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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金光华广场702A之第L7层L7-0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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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 部门 |
深圳罗湖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 |
批准文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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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及代码 |
门诊部(所)Q8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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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平方米) |
645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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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500 |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12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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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万元) |
0.5 |
拟运营日期 |
201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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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及任务来源 为响应国家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医疗卫生行业政策,深圳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拟设置深圳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44328128,见附件1),项目选址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金光华广场702A之第L7层L7-003号,项目租赁面积645m2,《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号为:罗AL067083(见附件2)。 2016年3月18日,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深圳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申办深圳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并按规定筹建,具体见《罗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罗卫计准[2016]22号,见附件3)。 项目诊疗科目为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牙科)。门诊接诊量为30人次/天,项目招有员工30人。本项目中设置的 X 光室,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另外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并向主管环保部门申请审批。本报告表不涉及辐射影响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时,项目处于室内装修阶段,现申请办理新建环保审批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深圳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出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供环保审批部门参考。 2、建设内容 项目诊疗科目为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牙科)。主要美容服务项目详见表1。 本项目不设病理科、核医学科等科室,不设传染病房、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地下车库等。 表1主要美容服务项目
3、总图布置 项目所在建筑为商业服务业综合大楼,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金光华广场702A之第L7层L7-003号,租赁面积645m2,设服务台、导医台、治疗科室等,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10。 4、项目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表2。 表2 主要设备清单
5、主要能源消耗 项目主要能源资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能源以及资源消耗一览表
6、公用工程 本项目工程组成如表4所示。 表4项目公用工程组成内容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拟定职工30人,项目每天运营16个小时,每天2班,年工作360天。 8、项目进度安排 项目处于室内装修阶段,现申请办理“新建”环保审批手续。
项目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状况 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金光华广场702A之第L7层L7-003号,项目所在建筑为商业办公大楼。项目东面与项目所在建筑相距39m为凯利宾馆,项目南面与项目所在建筑相距21m为钻石广场,项目西面紧邻项目所在建筑为广场,项目北面与项目所在建筑相距27m为铂金广场。 建设方提供的选址坐标见表5: 表5 项目选址坐标
项目地理位置与深圳市行政区划关系图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关系见附图2,项目四至及噪声监测点位图见附图3,项目所在建筑及项目内部现状图见附图4,项目所在位置及水源保护区图见附图6,项目所处大气功能区见附图7,项目所处噪声功能区见附图8,项目位置与深圳市法定图则关系图见附图9,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10。 从相关图件可知,本项目选址不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不在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城市总体规划属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大气环境功能区为二类,声环境功能区为2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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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原有污染源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建筑,项目选址不存在与本项目相关的原有污染源。 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选址周边主要以商业为主,区域内无重污染的大型企业或重工业,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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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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