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新建项目的全本公示

2016/5/8 9:18:56      点击:

项目编号:QYSZHP160500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58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部分内容如公众参与等章节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增删。

8、是否需做专项评价,应根据环保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专项评价内容参照各相关导则规定进行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对报批的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对提交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相关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我单位对本项目环评中公众参与的调查内容、对象及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如违反上述事项造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失实的,我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3、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对在深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承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杜绝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不采取恶意竞争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承揽环评业务;自觉遵守深圳市环评机构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维护行业形象和环评市场的健康发展;不进行妨碍环境管理正确决策的活动。

2、我单位对提交的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相关监测数据、公众参与)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评价内容和评价结论负责。如违反上述事项,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因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等造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失实的,我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658


承诺书

我单位提交的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本)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可以在网上全本公示。公示版本是在报送审批版本基础上,删除部分内容形成的,具体删除的内容、删除的依据及理由如下:

删除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删除内容有:建设项目法人代表尹伟、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13538082320及报告附件,

以上情况属实,在此承诺。

建设单位: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已删

 

 

 

 

 

 

 

 

 

 

项目名称: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新建项目

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单位: 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印章)

项目名称: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541号)

评价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B15410101000,登记类别: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表审核:

报告表审定:

主要编写人员

 

工作内容

刘大海

工程师

环评工程师登记证

B15410101000

项目概况、编制依据、环境质量状况、评价适用标准、工程分析、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杜麟

工程师

环评岗证字

B15410021

 

环境措施分析、环保措施分析、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项目建设合法性分析、结论与建议、附图绘制等

 

联系人:邱海根

联系方式:13510547915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福城狮径社区核电工业园7A3厂房一、二、三楼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518000

建设地点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福城狮径社区核电工业园7A3厂房一、二、三楼

环保审批部门

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

原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

迁建延期补办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C3824

厂房面积

(平方米)

5846.4

所在流域

观澜河流域

总投资

(万元)

 85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5.8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068

评价经费

(万元)

0.6

拟投产日期

20166

工程内容及规模: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下称本项目)成立于 2016512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CGG25Y),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福城狮径社区核电工业园7A3厂房一、二、三楼(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号:深房租龙华2016006857),项目厂房系租赁,租赁用途为厂房,租赁面积5846.4平方米。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配套设备、电力电子产品的生产,年产量分别为50件、100

现场调查时,项目厂房为空置,现申请办理新建项目环保审批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要求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投资人的委托,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