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顺市口腔疾病防治院东洲门诊部建设项目环境现状评估报告的全本公示

2016/7/23 10:12:02      点击:

抚顺市口腔病防治院1951年建立的,现已成为科室齐全、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融医疗、预防、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专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合作单位,省牙防先进医院,市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单位抚顺市口腔疾病防治院东洲门诊部位于抚顺东洲区绥化路西段45-1号,主要为东洲及周边地区的居民提供烤瓷铸造、隐形义齿、镶复、一次性根管治疗、牙周袋投药等口腔类的医疗技术服务。

本项目属于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08号)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应按清理整顿意见“3个一批”意见中“备案完善一批”进行处理。依据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于2016121日发布《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16]13号)的有关要求,应开展环境现状评估工作。为此,抚顺市口腔疾病防治院东洲门诊部委托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此项工程的现状评估工作

本环境现状评估报告不包括放射性辐射部分的评价。

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医疗废水等。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污水经医院污水消毒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交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医疗垃圾收集后暂存在医疗垃圾暂存间,定期交给辽宁牧昌国际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及《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16]13号)的有关要求,在项目现场调查、资料调研、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影响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抚顺市口腔疾病防治院东洲门诊部建设项目环境现状评估报告》,供建设单位提交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决策参考。